校内各单位:
为高质量完成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高度重视数据统计和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学习,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统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报送的专项统计数据真实性负主体责任;统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对其所负责采集、录入、汇总的统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加强对统计工作与质量报告编制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精心组织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准确把握数据统计指标内涵、质量报告撰写要求及支撑数据规范等,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数据统计和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3.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强化统计数据与行政记录衔接。做好源头数据审核,确保数据有源有据,切实保障数据质量,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数据统计和质量报告撰写工作。
4.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和专业认证等相关数据指标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充分发挥统计数据服务学校科学决策和教学质量常态监测职能作用。
二、工作安排
(一)工作培训
1.培训时间:9月13日9:00
2.培训地点:行知楼一报告厅(B区104)
3.参会人员
校领导:李益彬
二级单位负责人:院办、组织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科技与学科建设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评建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后勤保障处、基建处、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公共实验教学中心单位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
其他人员:各单位负责数据统计、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人员
4.会议要求
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原则上不得请假。若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须向李益彬副校长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条于9月12日17:00前交至行知楼A区325办公室。
(二)教育事业统计
1.任务分工: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详细任务分工见附件2。
2.进度安排:9月27日前完成学生、资产、面积、图书等数据表(除师资以外的所有表)统计,10月10日前完成教职工相关数据表统计。
3.数据检查:各单位在完成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填报后,需对数据达标情况、增减幅度变化进行检查。
(1)数据达标情况核算。对照基本办学条件和监测指标,对2024年数据指标达标情况进行核算,数据指标若未达到合格要求,需单独附页并详细说明,数据指标合格标准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教发〔2020〕6号)文件。
(2)数据增减幅度检查。将2024年度数据与2023年度数据进行对比检查,凡增、减比例在15%以上,须单独附页并详细说明。
(3)以上说明材料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数据报表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评建办公室罗伟处。
(三)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1.任务分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的详细任务分工见附件4。
2.进度安排:9月18日前完成基础数据表(I类)上传,9月20日前完成基础数据表(II类)上传,9月24日前完成基础数据表(III类)、后续表(I类)上传,9月27日完成后续表(II类)上传,10月10日前完成后续表(III类)上传。基础数据表、后续表分类见附件4任务分工安排。
(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
1.任务分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支撑数据、典型案例撰写详细任务分工见附件5,专业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仅师范专业撰写,撰写要点参考附件6。
2.进度安排:10月25日前,各单位完成所负责的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典型案例撰写及支撑数据统计。11月29日前完成师范专业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
3.特别说明:若教育部、省教厅对本年度质量报告有其他要求,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三、材料报送
(一)教育事业统计材料报送
1.须报送电子版报表、电子版台账表及纸质版数据报表。
2.电子版报表、电子版台账表通过智慧内师评估系统上传,纸质版数据报表报行知楼A区325办公室罗伟处。
3.纸质版数据报表须经统计工作人员、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方可报送。
(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材料报送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只需在智慧内师评估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报表即可,无须报送纸质材料。
(三)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材料报送
1.所有材料均只报送电子版Word件、PDF盖章扫描件,PDF版须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所有材料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至评建办公室冯灵芝处。
内江师范学院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