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文件
内师院发〔2017〕46号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成立评估督导领导小组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全面统筹推进评估督导工作,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自我评估实施方案(2016—2018年)》(内师院发〔2016〕99号)、《内江师范学院评估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内师院发〔2016〕111号),经学校研究,现成立内江师范学院评估督导领导小组。
组 长:谢 峰、张志远
副组长:史仕新、曾 良、黄 辉、赵 明、刘 博
成 员:周发强、吴开腾、钟建明、郭云东、敖光辉、
张红扬、崔国新、李道华、李寿军、甘亚菲、
龙文光、胡志金、邓国军、彭家寅、翁礼明、
蔡达峰、王照安、雷光东、王 琪、胡绍元、
李益彬、刘益和、王 斌、张 强、卿 泽、
陈理宣、袁天凤、齐泽民、邓小明。
工作职责:确定学校评估督导工作的指导思想,健全管、办、评分离的运行机制,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审定评估督导工作的规划和方案,审议评估督导工作的重要安排,定期研究决策相关事宜,统一贯彻执行有关决定,等。
评估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评估处,负责相关日常工作。
专此通知
内江师范学院
2017年4月18日
内江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