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各专项工作组:
为推进“再建再评”阶段各项评建工作的扎实开展,圆满完成预定目标任务,顺利通过教育部审核性评估,按照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评建工作督查组将对各单位及各专项工作组的评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坚持问题导向、力促整改的原则,重点对评建工作开展不力、完成任务不好、在评建工作常规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和工作组进行督查。
二、工作程序
1、督查组会同评建办,根据评建工作常规检查所掌握了解的情况,确定督查对象;
2、督查组向督查对象发出《督查通知书》,指出评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
3、整改时限期满后,督查组会同评建办,到督查对象所在部门单位现场检查整改工作情况;
4、整改工作完成较好的,予以验收通过;整改工作不到位的,督促继续整改。
三、结果运用
1、将各单位接受督查和督查整改情况与其年度目标考核挂钩;
2、对督查后整改工作仍不到位、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形,按照作风效能建设、行政责任事故以及党纪政纪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评建工作督查组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