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第二次工作例会在行政楼1008会议室举行。副校长李益彬,教务处副处长林琳,2021年参加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三个专业所在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专业负责人,评估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评估处处长黎昌金主持。
3月5日,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下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2021版)》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2021版)》(教高评中心函〔2021〕8号),此次修订,主要为适应改革要求,推动师范类专业明晰培养标准,聚焦认证重点,强化认证“主线”和“底线”要求,强化能力与知识并重的师范生培养,全面推进评价改革,实现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结合,健全综合性评价,落实评价结果反馈改进,促进师范生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会上,三个认证专业分别就《申请书(2021版)》撰写过程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副校长李益彬对大家共同存疑的地方做了解读,并就专家进校考查基本流程进行了介绍。她向参会人员转达了学校党委书记张志远的有关精神,即认证专业要深入研究,把握精髓,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确定专家进场考查时间。她指出,今年师范类专业工作重点在于达成评价机制的建立,评估处和教务处需共同参与研制,形成学校层面的评价机制;认证专业所在学院要结合专业实际制定院级具体达成评价实施细则,认真研读修订版的申请书、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组织自评小组认真学习,切实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书(2021版)》及相关附件材料的撰写工作,研究确定专家进校考查时间,便于学校统筹安排认证工作。 黎昌金处长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申请书和自评报告撰写质量决定着专家能否同意进行现场考查的评判意见,写好申请书与自评报告至关重要。二是认真研究李校长解读申请书和自评报告撰写的新精神,把握精髓,写出高质量的申请书和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