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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建办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宣讲(二)
作者: 时间:2024-06-12 点击数:
按照支部关于党纪学习教育活动的安排,
2024
年
6
月
11
日下午,评建办党支部在行知楼
313
会议室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场专题宣讲,由罗伟和冯灵芝两位同志进行领学。
罗伟领学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冯灵芝领学了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按照深学细悟、入脑入心的要求,两位同志对本章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领学和解读,并联系工作实际谈了自己的认识和体会。支部其余党员同志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
支部书记张建华对本次学习宣讲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条例》这两章的内容与学校、与评建办的工作联系紧密,如关于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以考察、学习、培训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统计造假或者对统计造假失察,考试、录取工作中泄露试题、考场舞弊等内容,尤其值得我们仔细学习,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要将党纪学习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用学习成果指导我们的实际工作,不仅提高认识水平,还要同时提高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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