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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建简报第十期——各单位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提交情况通报

作者:   时间:2018-04-24   点击数:

内部资料 编号:评建2018010

评建简报

第10期

内江师范学院评估处编印 2018年4月21日

各单位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提交情况通报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关于撰写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通知》(内师评估〔2018〕4号)要求,评估处通知各单位于4月1日开始提交自评报告。截止4月17日,全校45个单位全部提交了自评报告,评估处组织力量进行了审读评比。

职能部门自评报告的评比标准为:A等:能够按照模板撰写报告,部门沿革及职责清晰;对于为本科人才培养服务的工作概述及主要服务情况介绍完整。B等:基本能按照模板撰写报告,概述相对完整,但是有缺陷、不完整,相关数据不具体。C等:没有按照模板撰写,文不对题,写成简单的工作总结。

二级学院自评报告的评比标准为:A: 结构符合模板,按审核指标逐一陈述,内容充实具体,表述准确严谨。B: 结构符合模板,基本上按审核指标逐一陈述,少部分内容不够具体、准确。C:结构不符合模板,主要内容符合审核指标,部分内容不够具体、准确。D:结构不符合要求,内容不符合要求。

按照上述标准,评比发现大部份单位的自评报告不合格,个别单位的自评报告问题较为严重。为推进整改,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附件)。

整改要求:凡是获得B、C、D等级的单位,请各单位领导领导查看修改意见并组织修改,并于4月28日之前把修改后的自评报告提交到评估处(自评报告组:王继军,康超;电话:2340292)。

附件:自评报告情况统计表.xlsx

主题词:评建 自评报告 通报

送:校领导

送:校内各单位 各专项组

存: 内江师范学院评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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