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
二级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试行)
为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推进转型发展,增强办学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提高办学质量,实现学校“十三五”规划,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以统一设计、分类实施、分块考核、突出重点、公开公正为原则,确保年度目标考核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1.统一设计
单位年度目标分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基本工作、重点工作和作风效能四个模块,分值为100分;设附加模块“特色工作目标”,分值为10分。“4+1” 模块的总分为110分(见表1)。其中,基本工作目标即本单位基本工作和基本常规目标,重点工作目标即支撑学校或本单位发展的工作目标,特色工作目标即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创新性的工作目标。
表1 单位目标的分值结构表
目标模块
| 党群行政部门分值
| 二级学院分值
| 科研机构
|
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目标
| 10
| 10
| 10
|
基本工作目标
| 50
| 30
| 20
|
重点工作目标
| 30
| 50
| 60
|
作风效能目标
| 10
| 10
| 10
|
特色工作目标(附加)
| 10
| 10
| 10
|
2.分类实施
全校二级单位分为职能部门、科研机构、二级学院3个类别。其中,基本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目标按3个类别分别实施。
3.分块考核
“4+1”目标按不同要求考核。其中,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按标准考评;基本工作按下达任务和督查标准实行扣分,要求必须合格;重点工作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的年度分解目标实行考评;作风效能实行民主测评;特色工作要求围绕学校“十三五”规划自主创新,实行申报考评。
4.突出重点
党群行政部门和教辅单位突出管理服务职能,重在考核基本工作目标;二级学院突出教学科研职能,重在考核与学校“十三五”规划相关的重点工作目标;科研机构突出科研职能,重在考核科研任务目标。
5.公开公正
成立模块考核小组,统一考核各单位的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过程实行回避制,考核结果实行复查、复议、公示和审定。
二、组织领导
1.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构成,负责目标考核相关决策和结果审定。
组 长:谢 峰、张志远
组 员:史仕新、曾良、黄辉、赵明、刘博,组织部、校办、人事处、教务处、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学生处、评估处等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负责人代表。
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评估处),负责相关日常工作。
2.目标考核小组
表2 考核小组人员结构表
考核小组
| 考核模块
| 小组成员
|
第一考核小组
| 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 校党委常委1名,组织部负责人,党务工作者5名。
|
第二考核小组
| 职能部门(含科研机构)重点工作
| 校领导1名,发规处1名,督导委、教指委2-4名,二级学院教代会代表2-4名。
|
第三考核小组
| 二级学院重点工作
| 校领导1名,教务处、科学处、人事处、招就处、学生处、校团委、校地合作处和评估处等部门负责人。
|
第四考核小组
| 基本工作、特色工作
| 校领导1名,教务处、科学处、学生处、校团委、校工会、评估处、督导委和教指委各1名。
|
第五考核小组
| 作风效能
| 校领导1名,宣传部负责人,督导委、教指委2-4名,教代会代表2-4名。
|
3.回避制
(1)校领导回避所分管部门和所联系二级学院;
(2)考核小组成员回避所在部门或二级学院。
三、考核指标
各单位根据表3拟订考核指标,并由考核办公室审定。
表3 考核指标的内容与分值表
指标模块及分值
| 内容与分值
|
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目标(10分)
| 考核标准见附件5。
|
基本工作目标(50/30/20分)
| 1.基本工作目标:职能部门参照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自主拟订(分值为50分),二级学院由教务处、科学处、学生处、校团委、人事处、招就处、校地合作处、国资处和评估处下达(分值为30分),科研机构由科学处下达(分值为20分)。2.基本常规目标见附件4。
|
重点工作目标(30/50/60分)
| 各单位按表4中的重点工作目标数(平均分配相应分值),参照表5或自主申报重点工作的目标项目。
|
作风效能目标(10分)
| 考核标准见附件6。其中,服务对象、本单位员工、学校领导三方满意度的分值分别为4、3、3分。
|
特色工作目标(附加,10分)
| 以创新为主,各单位申报1项,校内特色、省内特色、国内特色分别为2-5分、6-8分、9-10分。
|
四、目标任务的确定
(一)目标任务的核定
1.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目标
各单位报党委宣传部、组织部初审,由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2.基本工作目标
相关职能部门报考核办公室统一审定、下达。
3.重点工作目标
(1)确定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数。
表4 2017年各单位重点工作目标数一览表
类别
| 单位名称
| 目标数
|
职能部门
| 党群部门
| 校办公室
| 3
|
组织部
| 2
|
宣传统战部
| 2
|
纪委、监察处
| 1
|
工会
| 1
|
行政管理部门
| 教务处
| 5
|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 4
|
学生处、团委
| 4
|
招生就业处
| 3
|
评估处
| 3
|
发展规划处
| 2
|
人事处
| 3
|
计财处
| 3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3
|
基建处
| 3
|
校地合作处
| 1
|
审计处
| 1
|
信息化建设与服务中心
| 3
|
离退休处
| 2
|
后勤处
| 3
|
保卫处
| 3
|
教辅单位
| 图书馆
| 3
|
文科实验教学中心
| 2
|
档案馆
| 2
|
继续教学学院
| 3
|
学报编辑部
| 2
|
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
|
科研机构
|
| 张大千研究中心
| 2
|
二级学院
| 文理类
| 范长江新闻学院
| 8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8
|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 9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9
|
生命科学学院
| 9
|
化学化工学院
| 10
|
教育科学学院
| 10
|
文学院
| 10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10
|
外国语学院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
|
工程类
| 建筑工程学院
| 8
|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9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10
|
艺体类
| 张大千美术学院
| 7
|
音乐学院
| 7
|
体育学院
| 7
|
说明:重点工作目标数,主要根据单位的性质职能并适当参考在编在岗员工数而确定。
(2)选定年度重点工作的目标项目
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按表5要求选定相应项目;与表5关联不密切的职能部门可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和本单位职责性质向考核办公室自主申报;科研机构根据科学处下达的任务拟订。
表5 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重点工作选项一览表
模块名称
| 模块项目
| 拟订量化指标的选项要求
|
师资队伍建设
| ①专任教师生师比、双师双能型教师比和高学历教师比;②实验实践教师比、辅导员教师生师比和外聘教师比。
| ①为人事处必选。
|
人才培养
| ①教风、学风、考风建设;②毕业生暨用人单位满意度;③就业率暨就业质量;④课程建设(应用型教材、核心课、网络课、慕课、马列课等);⑤专业技能过级率、职业资格证获得率、考研率;⑥专业特色培育项目;⑦数学建模竞赛获奖数、“挑战杯”获奖数、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数、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获奖数、大学生艺术节获奖数、四川省大学生A级证书获得率;⑧市级、省级、国家级教师科研项目的学生参与率、学生论文核刊发表率、毕业生论文优秀率;⑨专业带头人工程;⑩素质培养平台数暨效果达成度、学生发展大数据平台开放度。
| ①②③为二级学院必选项目。①为教务处必选;①中的“学风”为学生处必选;③为招就处必选。其余单位根据自身优势自选。
|
专业建设
| ①特色专业数、教学团队;②教学改革项目数;③教学成果数;④特色课程数、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数;⑤特色教材出版数;⑥实验实践平台数;⑦特色实训实践基地数;⑧特色教学、特色育人模式。
| 各单位自选。
|
学科建设
| ①学科团队、学科领军人物、特色优势学科。
| ①为二级学院必选。
|
科研与社会服务
| ①高水平科研项目、科研经费、高水平论文(专著)、高水平成果获奖;②成果转化、社会服务。
| ①为二级学院必选。
|
教学评估
| ①质量标准建设。②2009年以来学校自我评估材料撰写。
| ①为二级学院必选。②为相关职能部门必选(见学校〔2016〕99号附件1)。
|
(3)审核重点工作指标
各单位重点工作指标尽可能量化。职能部门的重点工作指标由发规处根据“十三五”规划目标负责审核;二级学院的重点工作必选项目指标由相关职能部门下达,自选项目指标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科研机构的重点工作指标由科学处下达。
(4)审定重点工作指标
各单位重点工作指标经审核或下达部门签字后,报考核办公室初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4.特色工作目标
各单位自主申报1项特色项目(不得与基本工作和重点工作重复),提交项目书(见附件3),由考核办公室组织专家评议初审,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5.作风效能目标
各单位根据附件6拟订,提交考核办公室初审、领导小组审定。
(二)目标任务书的签订
各单位提交《目标任务书》(见附件1、2)和《特色项目工作书》(见附件3),考核办公室汇总形成正式文本。各支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与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签署,实行一单位一签、一年一签。
五、考核实施
1.考核流程
各考核小组根据《目标任务书》逐项考核评分,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单位,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编制考核结果一览表并报考核办公室审核。考核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公示后审定。
考核方式:重点工作目标实行现场考核(半天时间完成),其余工作目标实行材料考核。
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目标考核:按附件5考评。
基本工作目标考核:(1)基本工作任务考核,职能部门(含科研机构)的考核由考核小组根据事实材料和中期检查给予扣分,二级学院的考核由考核小组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记录和中期检查给予扣分,扣分标准为每项0.5分;(2)基本常规考核,由考核办公室组织不同层面人员统一督查,做好督查记录,按附件4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扣分。
重点工作目标考核:按《目标任务书》对各单位逐项考评,形成考核结果。凡超额完成部分,按基数值的2倍给予奖励分(但须不超出所在模块分值)。凡由二级学院实施、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服务才能完成的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实行主体责任与管理服务责任双向挂钩制,目标加减分按2:8的比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分别承担。
作风效能目标考核:按表6实施。
表6 作风效能考核实施表
项目名称
| 考核方式
| 得分计算
|
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4分)
| 短信测评:被考核单位提供服务对象[1]的姓名及手机号,由第三方实施,考评小组收集整理测评结果。
| 按满意4分、比较满意3分、基本满意2分、不满意0分计分;取平均分,得分=总得分÷实际参评对象人数。
|
单位员工满意度测评(3分)
| 短信测评:被考核单位提供本单位员工的手机号码,由第三方实施,考评小组收集整理测评结果。
| 按满意3分、比较满意2分、基本满意1分、不满意0分计分;取平均分,得分=总得分÷实际参评对象人数。
|
校级领导满意度测评(3分)
| 纸笔测评:根据自评报告和汇报情况给予评分。
|
特殊事项考核
| 被媒体、政府、企事业单位通报或通信表扬,经考核小组认定,对责任单位一事加1分。
被媒体、政府、企事业单位通报或通信批评,师生意见处理和问题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经考核小组认定,对责任单位一事扣1分。
| 在上述测评得分中直接加减,最后得分不得超出0~10分。
|
特色工作目标考核:按《特色工作项目书》考评。
2.降等与“一票否决”事项
(1)降等事项。基本工作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育人质量的底线工作,凡基本工作目标考核不合格(即得分低于该项总分的60%),对其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等级予以降级。
(2)“一票否决”事项。凡出现党风廉政事故、行政责任事故、教学事故和师德师风问题,给学校声誉或经济造成较大损失的,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视情节轻重,对其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等级予以降级直至取消等级评定。
3.考核等级
根据各单位考核总得分,按单位类别(科研机构因目前只有一个,故暂时并入职能部门类)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
优秀:占所在系列考核单位总数的2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良好:占所在系列考核单位总数的3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合格:60分(含60分)以上。
不合格:60分以下。
4.考核工作要求
(1)在考核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打击报复等行为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校成立目标考核申诉受理委员会。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该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诉或投诉。
组长:学校纪委书记
成员:纪委、监察处、审计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教代会代表2名。
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委员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成相关人员调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的工作业绩记录,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由考核领导小组约谈其班子成员。
2.考核结果与单位职工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挂钩。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职工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比例增加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职工的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比例降低3%,中层干部本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3.年度目标奖的发放
年度目标奖分为综合奖和单项奖,发放标准见表7、表8。
表7 年度目标综合奖发放标准
考核结论
| 发放标准
|
优秀
| 单位在编在岗员工按学校年度目标奖的基数×150%发给,单位正处级、副处级干部分别按员工的1.5倍、1.3倍发给。
|
良好
| 单位在编在岗员工按学校年度目标奖的基数×125%发给,单位正处级、副处级干部分别按员工的1.3倍、1.1倍发给。
|
合格
| 单位在编在岗员工及处级干部均按学校年度目标奖的基数×100%发给。
|
不合格
| 单位在编在岗员工按学校年度目标奖的基数×70%发给,处级干部不发年度目标奖。
|
注:学校年度目标奖总额=全校绩效工资总额×3%,基数=(目标奖总额-单项奖总额)÷(在编在岗人数+优秀奖奖额折合人数+良好奖奖额折合人数)。
|
表8 年度目标单项奖发放标准
单项奖项
| 奖励说明
| 考核名次与奖励标准(万元)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教学工作
| 单项考核分数在二级学院中获得前三名,奖励二级学院相关人员。
| 3
| 2
| 1
|
科研与学科建设
| 3
| 2
| 1
|
学生工作与招生就业
| 2
| 1.5
| 0.8
|
评估工作
| 2
| 1.5
| 0.8
|
特色专项
| 特色专项工作获得历史性突破,奖励负责主抓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
| 省级、国家级分别奖励1.5、3万元
|
注:奖金发到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奖给相应单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人员,奖励详情须报领导小组审定。
|
4.特别说明
(1)各单位获奖金额由考核办公室核定。
(2)本办法由评估处负责解释。
附件:1.二级学院目标任务书(样本)
2.职能部门目标任务书(样本)
3.特色工作项目书(样本)
4.工作常规督查标准
5.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指标
6.作风效能评价标准
附件1
内江师范学院 学院
年目标任务书
(样本)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职责,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作风效能,不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特签订本目标任务书。
模块名称
| 项目名称
| 观测指标
|
基本工作
(30分)
|
|
|
重点工作
(50分)
|
|
|
特色工作
(10分)
|
|
|
党建思想政治工作(10分)
|
|
|
作风效能(10分)
|
|
|
本目标任务书一式两份,学校、学院各一份。
党委书记(签字): 总支书记(签字):
校 长(签字): 院 长(签字):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附件2
内江师范学院 (部门)
年目标任务书
(样本)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履职实效,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工作质量,不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特签订本目标任务书。
模块名称
| 项目名称
| 观测指标
|
基本工作
(50分)
|
|
|
重点工作
(30分)
|
|
|
特色工作
(10分)
|
|
|
党建思想政治工作
(10分)
|
|
|
作风效能
(10分)
|
|
|
本目标任务书一式两份,学校、部门各一份。
党委书记(签字): 基层党支部书记(签字):
校 长(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附件3
内江师范学院特色工作项目书
( 年)
承担单位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级别
| 校级 0
| 省级 0
| 国家级 0
|
项目定位及特色内涵
|
|
主要观测点及分值(10分)
| 要点1:
|
要点2:
|
要点3:
|
要点4:
|
考评方法
| (分别说明各考评要点的考评方法)
|
实证材料
| (分别说明预计提供各考评要点的实物或材料)
|
附件4
内江师范学院基本常规督查标准
模块
| 常规要求
| 督查要点
|
行政常规
| (1)文件通知
| ①办理超过时限;②落实不到位。
|
(2)履职工作
| ①迟到早退受到批评、通报;②推诿或敷衍配合性工作;③工作态度生硬、拖沓散漫。
|
(3)提交材料
| ①不按时提交;②所提交的材料虚假、混乱、潦草。
|
(4)反馈整改
| ①超过3个工作日未反馈师生意见;②整改问题的态度不端正。
|
(5)资产管理
| ①资产管理混乱、移交不及时;②仪器设备闲置超过半年。
|
(6)档案工作
| ①校级档案的建档、编制和移交未达到档案馆要求;②单位内部缺乏档案或档案凌乱;③档案内容严重失真(失真档案达3份以上,或同一份档案失真点达3点以上)。
|
教学常规
| (1)超前备课
| ①没有纸质教案;②教案未超前2周;
③教案详略失当,或格式不符合规范。
|
(2)提前候课
| ①师生没有提前进教室;②师生在教室里用餐、吃零食。
|
(3)规范座次
| ①教室前面空出三排及以上;②座次散乱。
|
(4)准时上下课
| ①师生上课迟到;②师生提前下课。
|
(5)开课准备
| ①师生未起立问好,或散乱不振;②学生未带教材和笔记本;③教室后门关闭。
|
(6)使用普通话
| 教师没有使用普通话。
|
(7)脱稿讲授
| ①教师长时间照着教案、书本或PPT讲课。
|
(8)上课认真
| ①学生打瞌睡;②学生长时间玩手机;③教师接打电话、玩手机。
|
(9)布置课外学习
| 连续2次上课未布置、检查或批阅。
|
(10)按计划授课
| ①内容进度与教学大纲、教学日历严重不符;
②调课、代课无通知单。
|
教学管理常规
| (1)领导干部听课
| ①听课未达到规定次数;②听课记录弄虚作假。
|
(2)教学运行检查
| ①负有查课职责的领导干部未定期巡查;②巡查3次及以上未能发现问题;③发现问题没有提出整改措施或整改无效。
|
(3)教学反馈管理
| ①教师个人无学生反馈意见记录;②教研室无听课交流记录;③领导干部听课无交流记录;④教指委、督导委听课无交流记录;⑤学生信息员、学评委无定期报告;⑥反馈信息未送达相关单位;⑦相关单位或个人没有整改措施或整改无效。
|
(4)学生导师制
| ①启动时间超过新生入学一个月;②无活动记录;③无检查、总结和奖惩措施;④学生满意度低于70%。
|
(5)教务管理
| 以下各款,每年达到3(人)次及以上者,纳入年度考核:
①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执行不符合要求;②教学日历的编制、执行不符合要求;③课表的编排、执行、调整不符合要求;④各门选修课的管理无检查、反馈和改进记录;⑤每个教师的教案无检查、反馈和改进记录;⑥调课、停课、代课、补课不符合要求;⑦学生考勤、旷课处理不符合要求。
|
(6)考务管理
| 以下各款,每年达到3(人)次及以上者,纳入年度考核:
①考试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安排出现失误;②试卷的命题、排版、印制和保密出现失误;③考场出现大面积作弊(作弊学生达10人及以上);④平时成绩考核无依据材料;⑤试卷的评阅、统分、复查、登分出现严重失误(不符合要求的试卷达10份以上,或同一份试卷的失误点达5点以上);⑥学生考试作弊处理不符合要求。
|
(7)学籍管理
| 以下各款,每年达到3(人)次及以上者,纳入年度考核:
①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开学注册出现失误;②学生休学、复学、转学不符合要求;③学生课程选修、免修、重修不符合要求,导致学生不能正常毕业。
|
(8)实验实践管理
| 以下各款,每年达到3(人)次及以上者,纳入年度考核:
①未按计划和要求组织实施;②出现事故或产生不良影响;③学生满意度低于80%。
|
(9)毕业论文管理
| 以下各款,每年达到3(人)次及以上者,纳入年度考核:
①未按计划和要求组织实施;②毕业论文指导与评阅工作不符合规范要求达10份以上,或同一份论文不符合规范要求达5处以上;③学生满意度低于80%。
|
考评标准:
(1)上述督查要点,根据部门管理检查记录和学校督查记录扣相关责任单位1分/次;
(2)按《督导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不过关,扣相关责任单位2分/次;
(3)出现教学事故、行政管理事故,按处理通报扣相关责任单位3分/人次。
|
附件5
职能部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指标
指标项目
| 评分标准
| 咨询部门
|
|
思
想
政
治
建
设
4分
| 团队建设
(3分)
| (1)领导班子民主团结,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务实,开拓创新。好,1分,较好,0.5分,差,0分;
(2)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服务基层、服务师生员工情况。好,1分,较好,0.5分,差,0分;
(3)全体工作人员有良好的精神风貌,热心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工作尽职尽责,无庸懒散浮拖现象。好,1分,较好,0.5分,差,0分。
| 组织部
|
|
组织生活
(1分)
| 重视教职工、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党员政治思想觉悟,有计划地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员组织生活。
| 组织部
|
|
思想
政治
教育
和
宣传
工作
3分
| 政治学习
(1.5分)
| 按照学校安排积极组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学习有记录。学习记录缺一次扣0.2分。
| 宣传部
|
|
宣传工作
(1分)
| 全年在校园网发表新闻、消息等宣传文章3篇以上(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发表新闻、消息,分别折8篇、4篇、2篇)得1分,2篇以上得0.5分。
| 宣传部
|
网站维护
(0.5分)
| 二级网站维护好、更新快、管理到位。
好,0.5分;一般,0.3分;差,0分。
| 宣传部
|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3分
|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分)
| 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党政工作计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没完成工作任务每项扣1分
| 纪委、
监察处
|
|
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
(1分)
| 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经费管理规范,本单位没有发生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发生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廉政建设考核不合格
| 纪委、
监察处
|
廉洁自律情况
(1分)
| 经常开展对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问题,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发生违法乱纪行为不得分。
| 纪委、
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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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指标
指标项目
| 评分标准
| 咨询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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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与思想工作
4分
| 班子建设
(1分)
| 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及作用发挥情况。好,1分,较好,0.5分,差,0分。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干部培训情况。好,1分,较好,0.5分,差0分。
|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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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1.5分)
| (1)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好,0.5分,较好,0.3分,差0分。
(2)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标准,程序完备,材料齐全、规范,0.5分。较差,0.3分,差,0分。
(3)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及时足额收缴党费;党员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好,0.5分,较好,0.3分,差,0分。
|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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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培训
(0.5分)
| 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参加党校培训遵守纪律和结业情况。无违纪、结业率100%,0.5分,有违纪,结业率80%-99%,0.3分,有违纪,结业率80%以下,0分。
|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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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活动
(1分)
| 开展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专项活动情况。
| 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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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政治
教育
和
宣传
工作
3分
| 政治学习(1分)
| 二级中心组学习、职工政治学习有计划、有专门的学习记录和年度总结,缺学习计划或总结扣0.2分,每缺1次学习活动或缺学习记录扣0.1分。
|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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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与网站维护
(1分)
| 全年在校园网发表新闻、消息等宣传文章10篇(含以上)得0.5分,5篇(含以上)得0.3分,5篇以下不得分;
二级网站维护好、更新快、管理到位。好, 0.5分;一般,0.3分;差,0分。
|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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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工作
(0.5分)
| 重视统战工作,组织学习统战工作相关理论和政策,关心和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生活,民主氛围浓厚。好,0.5分;一般,0.3分;差,0分。
|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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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0.5分)
| 重视和加强法制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做好橱窗宣传与更新。好,0.5分;一般,0.3分;差,0分。
|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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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风
廉
政
建
设
3分
|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1分)
| 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党政工作计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没完成工作任务每项扣1分。
| 纪委、
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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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1分)
| 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经费管理规范,本单位没有发生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发生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廉政建设考核不合格。
| 纪委、
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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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1分)
| 经常开展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发生违法乱纪行为不得分。
| 纪委、
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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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内江师范学院作风效能评价标准
1.对单位人员在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三方面的情况进行年终测评。
(1)满意: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对广大师生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好;工作讲程序、讲方法、效率高;工作激情高、质量优;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没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社会信誉好、群众满意度高。
(2)比较满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对广大师生服务较为热情、周到、态度较好;工作讲程序、讲方法、效率较高;工作有激情、质量较好;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社会信誉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3)基本满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对广大师生的服务基本做到了热情、周到、态度一般;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基本完成了工作任务;有一定的工作激情、办事质量基本达到要求;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没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社会信誉一般、群众满意度一般。
(4)不满意: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对广大师生服务态度不好、效率不高、质量不佳;劳动纪律差,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测评按满意90分、比较满意80分、基本满意70分、不满意50分折算计分,取平均分。
2.作风效能平时考核
加分:被学校或职能部门通报表彰(不含奖励),被媒体、政府、企事业单位通报或通信表扬,经考核小组认定,对责任单位一事加1分。
扣分:被学校或职能部门通报批评、处理,被媒体、政府、企事业单位通报或通信批评,师生意见和管理反馈意见处理不力或不及时,问题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经考核小组认定,对责任单位一人次扣1分。
[1]服务对象指学生和校内外相关人员。根据各单位服务面大小,随机抽取30—200名服务对象。
内江师范学院二级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内师院发[2017]4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