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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相关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09   点击数:

校内相关单位:

为树立质量意识,不断强化校内质量文化建设,着力构建高水平、有特色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做好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1年春季学期拟参加认证学院毕业论文、试卷、实习档案、实习手册整改工作检查

检查对象:2021年春季学期拟参加认证学院(体育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文学院)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试卷、实习档案、实习手册

检查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31日

检查安排:3月1日——3月16日体育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文学院按照师范专业认证标准认真整改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试卷、实习档案、实习手册。

3月16日体育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文学院在本学院会议室分类准备好上述材料。

3月17日——3月19日质评委专家分别到三个学院按照认证标准开展检查抽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3月22日——3月25日质评委专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撰写检查报告,3月26日之前以电子版形式反馈至评估处。

3月29日——3月31日评估处以书面形式把检查结果反馈回三个学院、教务处、考试中心。

二、2021年春季学期拟参加认证学院自评报告审阅

审阅对象:2021年春季学期拟参加认证学院(体育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文学院)自评报告

审阅时间:2021年3月25日——4月2日

审阅安排:2021年3月25日之前上述三个学院把本学院拟参加认证专业自评报告电子版提交至评估处。

3月26日——3月31日质评专家审阅三个学院的自评报告,并把审阅结果反馈至评估处。

4月1日——4月2日评估处把质评委和学评委审阅意见反馈至相关学院。

三、审核评估整改回访工作

回访对象:全校各相关单位

回访时间:拟定于2021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回访安排:

1、请全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重新修改本部门(学院)汇报材料(整改报告+PPT)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以纸质版形式打印装档案盒,报告修改时间截止为2020年12月。

23月31日之前,请各部门(学院)将汇报材料(整改报告+PPT、整改报告支撑材料清单)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评估处谢红雨1530100981@qq.com邮箱。

3、4月1日——4月中旬质评委专家到各职能部门(学院)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4、4月下旬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做好准备迎接专家进校检查。

注:1、整改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整改报告需要把2020年工作情况补充进去,切忌把原来的材料原封不动的交上来。

四、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质评对象:拟对本学期全校所有专业课堂教学环节进行质量评价

质评时间:2021年5月6日——5月31日

质评安排:

3月8日——3月12日各学院报送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课表至评估处(报送方式:文件加以XX学院任课教师课表命名,文件夹内放本学院所有开课教师课表及授课教师手机联系方式。质评委听课期间教师授课时间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评估处调整。)

5月6日——5月21日质评委根据安排到课堂听课。

5月24日——5月28日质评委整理听课内容并形成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报告连同个人听课记录表一并与5月31日之前报送至评估处。

备注:

1、质评委在听课前提前和任课老师沟通好,在征得任课老师同意后方可进课堂听课。任课老师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拒绝质评委听课。

2、质评委在听课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打断任课老师授课。

3、每位质评委员听课不少于12位以上教师的课程。质评委每次听课应保证在听满一小节及以上的情况下方可与授课老师交流。

4、质评委在和授课老师交流的时候可以从课堂教学值得肯定的地方、存在的问题、改进建议等方面展开,态度应和蔼,并认真听取教师的意见。

5、为保证听课的覆盖面,各质评委应尽量不重复听同一个老师的课。

6、质评委具体听课任务待各学院报送完本学期各教师课表后再行安排。

五、2020年质评工作回头看

回头看对象:拟对2020年秋季学期各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质量检查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

回头看时间:2021年6月1日——6月30日

回头看安排:

6月1日——6月4日各师范专业学院报送本学院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整改情况。(修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整改报告,整改报告模板见附件一。)

6月7日——6月25日质评委检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整改情况。

6月28日——6月30日质评委专家撰写整改检查报告并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评估处。

六、工作总结及质评简报撰写

时间:

2021年7月1日——暑假放假前

工作内容:

1、质评委撰写本学期工作总结并报送至评估处

2、评估处撰写本学期质评简报并反馈至相关单位

七、师范专业认证工作

根据领导安排,质评委、学评委配合做好师范专业认证相关工作。

上述材料纸质版请报送至评估处1008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评估处谢红雨1530100981@qq.com电子邮箱。

联系人:谢红雨 联系电话:2342972

专此通知

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相关材料.rar

评估处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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