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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在五个专业中开展教学质量评估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3-09-25   点击数:

内江师范学院文件

内师院发〔2013〕108号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

在五个专业中开展教学质量评估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迎接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本科教学质量的审核评估,根据我校教学评估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先试验后推广的工作思路,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教学质量内部审核评估工作将从育人模式改革试点专业的专业评估开始启动,评估时间定在2013年11月下旬,由教学评估中心组织实施,评估内容为《内江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评估标准》中(11)(21)(22)(26)(34)(35)(36)(39)(46)等9个主要观测点,望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体育教育、教育学和工商管理五个育人模式改革试点专业及其所在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落实职责,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有关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专此通知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关于2013年启动试点专业评估(初评)工作的通知

内江师范学院

2013年9月17日

附件:

内江师范学院

关于2013年启动试点专业评估(初评)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迎接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本科教学质量的审核评估,我校发布了《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三年规划(2013—2015年)》(点击见学校网页“教学评估”上的“计划安排”),发布了《内江师范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评估手册》。根据我校教学评估工作的总体部署,2013年需启动试点专业教学评估,2014年需启动首轮全校专业评估(试点专业除外)和院校评估,2015年需准备迎接上级部门组织的院校评估。为做好2013年校内试点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目的定位

由于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施周期是三年(2013——2015年),因此,本次启动的试点专业评估定位为初评,2015年进行的试点专业评估定位为终评。初评的目的是诊断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本年度实施进展,发挥专业评估的导向作用和督促作用,促进二级学院建立自评机制和打造专业特色,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估内容

专业初评估内容为《内江师范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评估标准》中(11)(21)(22)(26)(34)(35)(36)(39)(46)等9个主要观测点。

三、自评组织

各试点专业的二级学院应成立自评领导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并尽快投入自评筹备工作,把自评工作作为下学期学院工作计划的重点。

四、自评要求

1.组织相关教师、管理人员进一步解读学习《内江师范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评估手册》,明确有关要求与标准,制订自评实施方案,统一部署进程安排和人员分工。

2.按照《内江师范学院专业评估标准》开展自查自评或自建督建工作,逐一落实、梳理《内江师范学院专业评估标准》的各项指标,于2013年11月20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并向教学评估中心提交自评报告和审核评估申请。评估报告三分之一的内容必须汇报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五、审核评估安排

1.根据自评报告和审核评估申请,督导委专家自2013年11月25日起前往试点专业二级学院进行审核评估,每个二级学院的审核评估时间原则上为1天。

2.审核评估的现场安排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即现场汇报、现场查阅材料和师生问卷座谈。其中,相关职能部门的评价材料或结论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提供。所有材料,请按照《内江师范学院专业评估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准备。

3.初评结束后,教学评估中心于2013年12月上旬与试点专业二级学院进行评估反馈,于12月中旬组织相关二级学院评估交流会,请相关二级学院准备好交流发言材料。

六、审核评估结果

对试点专业的审核评估结果,一是呈报学校领导参阅,二是形成评估简报公示,三是建议学校将评估结果纳入二级学院年终考核,并对评估结果优秀的二级学院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另外,本次完成试点专业评估的二级学院原则上不再参加2014年的专业评估。

鉴于本次启动的专业评估属于我校首次进行的校内审核评估工作,具有尝试性和探索性,无任何先例可以借鉴,因此,请试点专业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落实职责,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专此通知

2013年9月17日


内江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印发


附件下载:201309255498793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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