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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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单位提交自评材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7-11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再建再评”阶段评建工作安排,现将自评材料的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职能部门:提交本单位自评报告;承担了自评报告“6+1”对应模块撰写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相应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提交评建办,一份提交模块总责任单位)。

二级学院:提交学院亮点特色材料(学院自评报告由二级学院自行保存,8月底检查工作时统一检查)。

二、提交要求

1.所提交材料须在7月25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261085753@qq.com,纸质材料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签后交自评报告组(1005室)。

2.承担了自评报告“6+1”对应模块撰写工作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自评报告>修改要求及任务清单》提交。

3.相关材料如有提前完成,欢迎随时报送。联系人:王继军,康超,0832-2340292。

评建办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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