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再建再评”阶段评建工作安排,现将自评材料的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职能部门:提交本单位自评报告;承担了自评报告“6+1”对应模块撰写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相应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提交评建办,一份提交模块总责任单位)。
二级学院:提交学院亮点特色材料(学院自评报告由二级学院自行保存,8月底检查工作时统一检查)。
二、提交要求
1.所提交材料须在7月25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261085753@qq.com,纸质材料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签后交自评报告组(1005室)。
2.承担了自评报告“6+1”对应模块撰写工作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自评报告>修改要求及任务清单》提交。
3.相关材料如有提前完成,欢迎随时报送。联系人:王继军,康超,0832-2340292。
评建办
2018年7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再建再评”阶段评建工作的检查安排
下一条:关于各单位提交自评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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