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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印发关于本科教学工作自我评估实施方案(2016~2018年)(试行稿)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6-09-06   点击数: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

本科教学工作自我评估的实施方案(2016-2018年)

(试行稿)

内师院发〔2016〕99号

我校教学评估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即2007—2008年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及集中整改的评估整改期,2009—2012年边整改边发展的整改发展期,2013—2015年自我评估探索的自评探索期,目前进入第四个阶段——2016—2018年“6+1”审核式自我评估工作的全面推进期。

为抓好我校第四阶段的教学评估工作,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2〕39号)等文件要求,迎接我校2018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现学校“十三五”奋斗目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方针,落实教育部审核评估要求,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开展校内自我评估工作,以此推动我校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经过努力,建立健全校内自我评估的常态化运行机制,全校师生员工的人才培养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显著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度、保障度、有效度和满意度[1]显著提升,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审核评估。

(二)主要任务

1.更新评估观念。校内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更新评估观念,深入认识教学评估的重要意义,增强常态化自我评估意识,制订自我评估实施方案,建立自我评估小组及运行机制,有计划地开展自我评估活动,积极交流、展示本单位的评估情况和评估实效。

2.健全评估机构。根据评估需要,学校成立评估领导小组,健全评估处、督导委、学评委和各二级学院自评小组。

3. 建立评估制度。明确评估机构的工作职责,建立流程清楚、信息公开的阳光评估制度,多方参与、形式多样的多元评估制度,标准引领、问题导向、持续改进的督导评估制度,目标导向、事实查验的审核评估制度,目标考核、奖惩分明的绩效评估制度。

4.明确评估标准。根据审核评估的相关要求,围绕我校办学定位和“十三五”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专业人才质量评价标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标准、专业建设实施方案标准、课程标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实验教学标准、实践教学标准、班主任工作标准、二级学院教学管理标准,初步形成学校质量标准体系。

5.建设评估平台。建立我校信息化评估操作平台,提高评估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持续积累和挖掘评估数据,实现本科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控,便捷填报教育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形成学校大数据中心,支持各单位持续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

6.开展评估督导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完成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二级学院开展自我评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组织开展专项评估、课程评估、专业评估、二级学院评估和专项督导,适时引进第三方评估。

三、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主要内容

1.评估的时间范围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本次审核评估的时间范围为2007年12月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以来的本科教学工作,重点是审核评估近5年本科教学工作,即审核评估的重点时间段是2014—2018年。

2.评估的内容

(1)整改发展期(2009—2012年)

本阶段的自评工作以《内江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整改方案》(内师院发[2008]2号)为依据,侧重于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教学基本建设与改革、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四方面的总体整改与发展情况。

(2)自评探索期(2013—2015年)

本阶段的自评工作以《内江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评估手册》、教育部审核评估“6+1”模块标准、教育部关于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文件为依据,侧重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6+1”模块的专业建设和学校转型发展及专业试点等情况。

(3)全面推进期(2016—2018年)

本阶段的自评工作以教育部审核评估“6+1”模块标准为依据,侧重于人才培养适应度、保障度、有效度和满意度的年度提升情况。

(二)基本要求

1.自建自评工作要求。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各责任单位根据《内江师范学院2016-2018年校内自我评估的年度安排表》(见附件二),全面推进本单位2016—2018年的自建工作和自评工作,健全相应档案材料(含年度自评工作总结)。

2.自评材料撰写要求。在评估处统一指导下,各责任单位根据《附件一:内江师范学院2009-2018年校内自我评估的任务分解表》,于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发展期和自评探索期的自评材料(见附件二中的表1和表2),于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全面推进期的自评材料(见附件二中的表3)。所有自评材料均必须聚焦问题,围绕问题来梳理思路、措施和成效,通过纵向对比凸显出前述三个阶段的持续改进情况。

四、基本形式

校内自我评估的基本形式主要有6种形式。

(1)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定期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相关信息,为政府监控高等教育质量、社会监督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提供状态数据,为学校持续改进工作提供参考数据。

(2)专项评估。按照“6+1”模块开展常态化专项自评工作,促进各个模块建设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3)课程评估。按照我校2014年印发实施的课程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案,持续开展课程质量评估,促进课程建设和特色发展。

(4)专业评估。按照四川省印发的专业评估标准,开展常态化专业自评工作,促进学科专业建设和特色发展。

(5)二级学院评估。研制适合我校校情的二级学院评估标准,开展二级学院评估工作,促进二级学院持续发展和特色发展。

(6)第三方评估。根据学校形势发展需要,与国内教育评估机构合作,适时引进第三方评估,发挥第三方评估的公信力。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评估督导领导小组

组长:谢峰、张志远。

副组长:曾良、黄辉、赵明、刘博。

成员:胡志金、吴开腾、周发强、敖光辉、李道华、郭云东、钟建明、王征。

办公室设在评估处,组员为评估处全体人员。

学校评估督导领导小组是学校评估督导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学校评估督导指导思想,健全管、办、评分离的运行机制,制定学校评估督导工作规划,审议评估督导制度和评估督导结果,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统筹校内各单位推进评估督导工作。

(二)评估处

评估处协同有关部门,执行学校评估督导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完善校内评估督导机制,组建评估督导队伍,制订评估计划和评估标准,开展评估督导培训,建立信息化评估操作平台,协同开展第三方评估,组织督导委、学评委、二级学院自评小组开展评估督导工作,组织每年本科教学工作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组织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组织迎接2018年审核评估工作。

(三)督导委

督导委,即教学质量督导委员会,由校内校外专家组成,负责开展督导评估工作。

1. 校内督导专家。校内督导专家由专兼职结合的专家队伍组成,其中,校内专职督导专家主要由近年退休的教授构成,负责开展专项评估、课程评估、专业评估、二级学院评估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负责专项督导和整改督导;校内兼职督导专家由在岗的教授、博士构成,负责检查、指导自评工作,开展评估培训,参与专项评估工作和专项督导,审核评估材料。

2. 校外兼职的评估专家,由省内外知名的行业专家、教授构成,负责学校办学定位评估,参与、指导学校相关评估工作。

(四)学评委

学评委,即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委员会,负责专项调研和专项评价,协助督导委开展的评估督导工作。

(五)自评小组

自评小组,即校内各二级学院的自我评估小组。各二级学院建立自我评估小组,负责制订自评计划,配合学校评估督导工作有序开展自评工作,督导完善相关档案资料,撰写本单位自评材料。

六、主要举措

1.充分认识评估意义。全校上下应深入认识审核评估工作对学校发展的重大意义,强化评估意识,增强人才培养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实际行动支持并投入到该项工作中来。

2.加大宣传力度。把评估工作纳入学校宣传工作,组建专门宣传队伍,通过学校网页、院报、广播、墙报、简报、二级学院自评网页和评估处工作网,广泛宣传教学评估督导工作的理念、进展和结果,让全体师生理解校内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意义,了解审核评估的内涵、任务、流程和相关质量标准,逐步树立全程质量观、全面质量观、全员质量观和持续改进质量观。

3.加强评估督导力量。评估处按编制配足工作人员,改革原督导委的人员结构,建立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校内外督导专家队伍,力争校内外督导专家人数达到20名;改革原学评委的组建方式,建立评教、评学、评管、评建四个专项小组。

4.健全运行机制。实行统筹安排、检查推进、奖惩问责,建立“阳光评估”机制,定期组织评估督导沟通交流会、汇报会,校长办公会每学期专题研究教学评估工作。

5.推进评估信息化建设。购置评估软件系统,构建信息化评估操作平台,校内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自我评估网页,建立校内评估信息化网络。

6.加强评估督导队伍培训。有计划组织评估处、督导委、学评委、自评小组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提高评估督导队伍的整体素质。

7.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制订评估督导的考核奖惩方案,把评估督导工作作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督导委、学评委和自评小组的优秀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本方案由评估处负责解释。

内江师范学院

2016年8月12日

附件1:内江师范学院2009-2018年校内自我评估的任务分解表

附件2:内江师范学院2016-2018年校内自我评估的年度安排表


[1]注:四个度,即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附件1:内江师范学院2009-2018年校内自我评估的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2:内江师范学院2016-2018年校内自我评估年度安排计划.doc

内师院发〔2016〕9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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