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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评估督导工作指南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6-08-20   点击数:

内江师范学院评估督导工作指南

内师评估2016001

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审核评估的文件要求,规范评估督导工作行为,提高评估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创造性,使校内各单位及教职员工了解并参与评估督导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    基本理念

1.四度考察

四度考察,即重点考察四个度。具体包括:

(1)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对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

(2)教师和教学资源条件的保障度。

(3)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

(4)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2.三全质量

三全质量,即专业人才培养的全面质量、全程质量和全员质量。具体包括:

(1)全面质量,即专业人才的素质结构质量、培养过程质量、管理服务质量、培养条件质量。

(2)全程质量,即人才培养过程的各环节质量。

(3)全员质量,指教师的工作质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员工的管理服务质量。

3.发展取向

发展取向,即以发展目标为取向,审视当前工作。具体包括:发展定位、发展内涵、发展进程、发展特色和发展效果。

4.标准导向

标准导向,即树立标准意识,以标准为尺度,用标准来衡量、检测和评价所做的工作。

5.校本服务

校本服务,即为学校人才培养和学校建设发展服务,持续改进学校教、学、管理和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二、基本形式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形式

评估工作包括教学基本状态常态监测、专项评估、课程评估、专业评估、二级学院评估和第三方评估6种基本形式。

1.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

定期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相关信息,为政府监控高等教育质量、社会监督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提供状态数据,为学校持续改进工作提供参考数据。

2.专项评估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内容的“6+1”模块,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专项评估。

3.课程评估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开展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应用能力培养课程评估。

4.专业评估

在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的专业评估工作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我校专业评估。

5. 二级学院评估

按照我校二级学院评估标准,结合校内数据库、专项评估、课程评估、专业评估、二级学院自评以及督导结论,开展二级学院评估。

6.第三方评估。根据学校形势发展需要,与国内教育评估机构合作,适时引进第三方评估,发挥第三方评估的公信力。

(二)督导工作的基本形式

督导工作包括审核督导、整改督导两种基本形式。

1.审核督导

审核督导包括标准建设、质量状况、校内数据库、自评工作、自评材料、制度实施和特色发展等7个方面督导。

(1)标准建设督导

督导二级学院制订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标准、相关管理服务标准,督导职能部门制订管理服务标准、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条件标准。

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标准包括:①专业人才培养标准;②专业人才质量评价标准;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标准;④专业建设方案标准;⑤课程标准(包括定位、目标、内容、资源、实施、考核等);④⑥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⑦实验教学标准;⑧实践教学标准;⑨班主任工作标准;⑩二级学院教学管理标准。

管理服务标准包括:①管理服务目标;②管理服务制度;③管理服务流程;④管理服务时效;⑤管理服务的反馈改进与协作互动。

专业人才培养条件标准包括:①师资队伍标准;②教学资源标准;③教学设施标准;④教学经费标准;⑤实验、实训、实践教学条件标准;⑥校园场地设施标准;⑦校园环境标准。

(2)质量状况督导

协同职能部门,有选择性地督导全面质量、全程质量和全员质量。

全面质量包括:①专业人才的基本素养、专业知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创新创业等素质质量;②专业人才的生源、师资、教学资源、教学设施设备、实验实训实践条件、校园文化生活等培养条件质量;③专业人才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学科与课程教学、实验实训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生指导与服务、教学管理、学生工作、后勤服务等工作质量。

全程质量包括:①以学生发展为主线的全程质量,如入学教育、学生指导与服务、班级建设、学风建设、课外生活、课业学习、实验实训实践、学业考试、升学就业、毕业生职业发展与用人单位评价等环节质量;②以教师工作为主线的全程质量,如课程建设、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管理、指导辅导学生、出题、阅卷、学生成绩评定、论文(设计)指导、教研、科研等环节质量;③以教学管理为主线的全程质量,如设课、选课、开课、教学常规、教学评价、毕业管理等环节质量。

全员质量包括:①教师工作质量;②职能部门工作质量;③二级学院工作质量;④学生学习质量。

(3)校内数据库督导

督导各单位及时填报和更新校内数据库信息,以及对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反馈利用等工作。

(4)自评工作督导

督导二级学院自评小组开展自评工作及其持续改进情况。重点督导二级学院开展全程质量自评工作和特色发展自评工作。

(5)自评材料督导

督导各单位按照审核评估要求撰写自评材料,并审核各项自评材料。

(6)制度实施督导

督导各单位的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7)特色发展督导

围绕学校十三五规划,督导学校层面的和各单位层面的特色项目。

2.整改督导

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督导发现的问题、师生反馈的问题和再次整改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跟踪整改进展,验收整改结果,并视情况出具书面处理意见和情况通报。

三、操作流程

1.订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评估督导的主要目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现场程序、专家任务、事前调查统计项目、对方单位准备事项、预设结果处理和需要参与的相关职能部门。

2.发通知。提前通知校内有关单位,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如有必要,可召开评估督导工作预备会议,以便相关各方加强协调、明确事项、做好准备。

3.做准备。准备的事项包括:研读有关材料,熟悉评估督导对象的实际情况;研读有关标准、文件,提高评估督导工作水平;设计或印制现场可用的调查表、统计表、评价表、信息反馈表;收集、整理事前调查统计项目的信息材料;邀请需要参与的相关职能部门。

4.进现场。按照预设的现场程序,逐一开展工作。

5.作总结。总结现场工作情况和对方单位配合情况。

6.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专项报告名称,评估督导的对象、事项、时间和相关人员,操作流程简述,结论,问题分析,建议,等等。

四、主要方法

评估督导工作方法主要有:

1.调查分析。根据评估督导的主要目的、内容特点,有针对性地设计并使用调查表、统计表、评价表、信息反馈表,通过分析,掌握评估督导对象的整体情况。

2.查阅数据。进入校内数据库,查阅评估督导对象的相关数据,比较数据状况、验证数据关联,掌握评估督导对象的发展情况。

3.问卷审阅。审阅对象单位提供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基本信息、教学材料等,通过点面结合、左右对照、前后联系、表里分析,得出初步结论,查找关键问题。

4.深度访谈。有目的、有计划地访谈相关对象人员,通过“提问—倾听—捕捉—追问”,认真梳理所得信息,做出分析判断。

5.实地考察。有目的、计划地走访相关对象和相关部门,考察校内外教学基地、教学现场,获得真实的信息材料。

6.听课看课。深入课堂,深入教学现场,有选择性地听课、看课和巡课,了解教学状况和学习状况,掌握教学的真实情况。

7.问题诊断。发现问题、找准问题之后,需要分析问题成因,找到“破解”良方,提出可行性建议。

8.沟通交流。与同行专家沟通交流,与对象单位沟通交流,真诚得体、公正客观地表达、交流、评价,力争达成共识、形成合力。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评估督导工作有序、健康、深入开展,评估督导人员和校内各单位应遵守以下制度要求。

1.按照《内江师范学院评估督导工作管理条例》、《内江师范学院评估督导工作指南》,规范开展相应工作。

2.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关于本科教学工作自我评估的实施方案(2016-2018年)》,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按照相关章程,如《内江师范学院督导委员会章程

(2016年修订)》、《内江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委员会章程(2016年修订)》、《内江师范学院二级学院自评小组章程》,主动开展本职工作。

4.按照《内江师范学院二级单位目标考核办法(2016年修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按照《内江师范学院评估督导工作奖惩细则》,保障和提高工作质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说明

1.本指南作为指导性文件,供评估督导人员掌握使用,供校内各单位及教职员工配合开展评估督导工作。

2.评估督导人员,指学校评估处、督导委、学评委和二级学院自评小组等方面人员。

3.本指南由评估处负责解释。

                                                                           评估处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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